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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降低工资,续订劳动者不同意有补偿吗?
释义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降低工资,续订劳动者不同意有补偿吗?
    答案是有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条件并劳动者不愿续签,否则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如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时,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金,并需要按照约定办理离职手续,包括退还公司财产、结算工资和补偿金等。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降低工资,续订劳动者不同意有补偿吗
    有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情况外,用人单位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怎么做
    1、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动者补偿金,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2、可以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
    1)交接工作;
    2)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
    3)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补偿金总额,约定发放时间;
    4)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
    5)凭借离职证明和《劳动合同》去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
    6)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降低工资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签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第46条第5款,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条件续签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时,用人单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并根据劳动者服务时间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此外,劳动者还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退还公司财产、核算考勤、结算工资和补偿金、办理失业保险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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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8: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