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居住权会消灭的情况有: 1、居住权期限届满。当事人应当及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将登记于不动产登记簿的居住权信息注销。 2、居住权人死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