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登记证明在哪里办 |
释义 | 一、生育登记证明在哪里办 生育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是指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证明材料,适用于晋升、调配干部、招聘、登记、搬迁、评估、入党、党代表、政协候选人。育龄妇女第一胎,不需要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市外迁户人员属于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再婚夫妇再婚前生育一个子女的,新组合家庭不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办理。怀孕二胎以上或者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在拟入户地区人口计生部门办理。出生入户,随迁入户,在拟入户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及住院分娩,以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儿童医疗保险的,在当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属于流动人员的,在当地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办理。 二、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条件 一直都可以办的,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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