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 湖南 长沙 地区办理 公积金贷款 手续,能够 贷款 的金额需要按照具体的公式计算,公式计算是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 退休年龄 月数,如果是自愿缴存的员工,计算的公式有变化。关于长沙3万 公积金 贷款金额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长沙3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1)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自愿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日均账户余额×8+月均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其中:日均账户余额=每日账户余额之和/缴存天数。 二、长沙公积金组合贷款条件 (1) 住房公积金 缴存符合以下要求: ①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 ②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补缴的不计); ③结清 住房公积金贷款 后,需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下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④借款人及配偶在多个中心有住房公积金正常或封存 账户的,应在申请贷款前进行合并或销户。 (2)申请贷款的房产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在长沙行政区域范围内; ②一手房贷款所购房产应当属于省直中心认证签约楼 盘或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的现房; ③申请贷款的房产为第二套住房的,借款人家庭第一套房面积应小于144平方米。 (3)购买的自住房行为发生在贷款申请前一年内。 (4)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5)借款人及配偶 个人征信 记录良好。 (6)借款人及配偶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借款人及配偶现无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含长沙市及外地)的。 (8)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包含省直中心和其他中心的公积金贷款次数)均不能超过2次。其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各算一次贷款次数。 三、长沙公积金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长沙地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需要在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局申报,一般要求公积金进场缴费达到12个月以上,并且账户状态正常才可以办理。这个业务也可以是办理组合贷款的。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内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周转贷款、临时贷款、专项贷款的审核。 1.周转贷款 一般参照上年或前三年的百元产值占用定额流动资产的平均比例,结合计划年度产值,计算出企业正常、合理的资金需要。在扣除其他一些资金来源后,结合企业资信程度核定周转贷款额度。经办行要定期对企业进行定额流动资产占用比例的核定工作,以此作为核定企业周转贷款的依据之一。 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时,周转贷款可由企业长期周转使用。借款 合同到期 ,经办行可按核定的额度,续签合同。 跨地区施工的建安企业周转贷款的核定和发放由基地行负责。 2.临时贷款 经办行要逐笔认真分析借款原因、用途是否符合贷款政策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 跨地区施工的建安企业临时贷款的核定和发放由施工所在地行负责。 3.专项贷款 经办行在审批与基本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科研等单位在研究、试制、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所需流动资金贷款时,应坚持少花钱,多办事,见效快,效益好的原则,贷款期限可以适当放宽。 在审批建筑企业用于更新改造基金、大修理基金等提取与使用的时间差,具有垫付性质的贷款时,应注意不能用于土建工程。贷款额度的计算,要以当年应提专用基金额度中,确能作为还款来源的数额作为最高限额。为确保贷款按时回收,企业在还款期内,已纳入还款计划的应提未提的各项专用基金,不能作其他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