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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权分类解析
释义
    土地使用权类型包括划拨和出让两种形式。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种,有偿的需要缴纳补偿和安置费用,无偿的则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和管理,乡(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和管理。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类型是指的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使用范围,进行的依法分类。土地使用权类型,主要是对国有建设土地进行分类,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种,有偿的是出让,无偿的为划拨。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2、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结语
    土地使用权类型是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形式、取得方式和使用范围进行依法分类的。主要包括有偿和无偿两种类型,即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土地划拨又可分为经费用补偿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经无偿批准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时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则根据不同情况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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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3: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