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能不能把户口迁回娘家 |
释义 | 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娘家。我国公民的户口变动事由依法可以包括以下: 1、结婚; 2、离婚; 3、收养; 4、认领; 5、分户; 6、并户; 7、失踪; 8、寻回; 9、其他事由。户口发生变动时,依法应由本人或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一、户口本婚姻状况是否有再婚一项 户口本婚姻状况没有再婚一项。 正常情况下,户口本婚姻状态栏只有“未婚”、“已婚”、“离异”三种情形。公民由于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那么可以让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再婚后要自己去办理变更婚姻状况,户口本上不会显示再婚。 即使是再婚的,也是显示已婚。但是,户籍管理系统不会自动生成,需要当事人自己申报,办理再婚后,户口本上显示已婚字样,不是显示再婚。不论是否再婚,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都是没有效力的,但去民政办理结婚证时,对方就完全可以知道是再婚的状况了。 二、离婚后给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给孩子改名字,由抚养的一方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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