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是: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债务分割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