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孩子共有房产,法院怎么判分割 |
释义 | 夫妻共同房产孩子是没有份的。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房产。对于夫妻共同房产,只有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才有权要求平等分割,子女不是共同房产的所有权人,所以子女不能参与到夫妻房产的分配,子女也没有权利分到夫妻的共同房产。 房屋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是不确定所有权份额的共有。房屋共同共有区别于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 (1)房屋的所有权不划分所有权份额,各所有权人享有平等的权利。这里必须注意,平等的权利不等于平等的份额,共同共有是没有份额区分的。 (2)除依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对房屋的共有关系不能终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现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导致产生共同共有的共同关系归于消灭时,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必须对共同共有的房屋进行分割。分割时,应先确定各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使共同共有转变为按份共有,然后按按份共有的方式进行分割。 确定各所有人的份额,应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各所有人均应本着团结和睦、互助互让的精神进行协商,以求达成一致的意见。若法律对此有特殊规定的,应依照法律的规定。 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照顾女方和小孩的利益。对于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法律也无特别规定的,一般应当确定相等的所有权份额。 对于共有房屋,无法确定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时,如果一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另一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即使主体共同共有的人是少数,也应该视作共同共有。 共有房产分割手续的办理: 1、双方当事人持分割房产协议书、房产的产权证明、身份证等证件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变更登记; 2、不动产登记机关审查相关证件材料,询问当事人的分割房产的意愿; 3、不动产登记机关核实材料后,办理变更登记,且一方保留房产所有权的,应当向另一方作价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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