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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告人道歉是否需要经过法院审批?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被告人可以在审判阶段或判决后通过书面方式向受害人道歉,但这并不需要经过法院审批。如果被告人的道歉得到受害人认可,可以在量刑时作为酌情从轻的情节考虑。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六)第七十九条 规定:被告人在审判阶段或判决后,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向受害人道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三)第六十五条 规定:被告人自愿赔偿或者积极赔偿部分或者全部损失,或者在审判阶段或者判决后向受害人道歉,可以作为酌情从轻的情节考虑。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审批,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和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裁定准许。
    因此,被告人道歉并不需要经过法院审批,但如果达成和解协议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批。被告人的道歉如果得到受害人认可,可以在量刑时作为酌情从轻的情节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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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8: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