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证明书简介 《土地使用权证明》证明书 土地使用权证明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散文阅读:www.sanwen.net)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土地使用证明范文篇一: 国土资源局: 兹有身份证号: 办理用地位置座落在村(居委会),申请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侧的建筑物用地,该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办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记手续,现本人对该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申请登记的宗地使用无异议。 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名) XXX年11月19日 土地使用证明范文篇二: 国土资源局: 兹有XXX办理用地位置座落在XXX村(居委会),持有土地批准证书号码为XXX的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申请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X侧的XXX建筑物用地,即地号为XXX的宗地图所示X号至X号界址线包含(穿过)的建筑物。该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XXX办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属于XXX,现本人对该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XXX申请登记的宗地使用无异议。 特此证明 证明人(建筑现使用者):XXX(签名) 二00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