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承租人确实无力支付的,可以允许分期返还; 2、租金过高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整; 3、承租人意外死亡的,租金从其遗产中予以扣除; 4、无正当理由且又有能力支付却故意拖欠租金不交的追究违约责任。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