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品责任险中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保险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1.除本条款第一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之外,根据其他合同或协议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2.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对其雇员的赔偿责任; 3.因产品缺陷造成被保险人所有、照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4.产品仍在制造或销售场所,尚未转移至用户或销费者手中时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5.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或分配的产品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6.被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及被保险人因收回、更换或修理有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7.在港、澳、台地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使用产品,发生的损害赔偿和费用,以及同上述地区的法院、仲裁机构提起诉论或仲裁而产生的赔偿和费用; 8.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 附: 第一条由于保险单及明细表中所列被保险人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使用、消费该产品的人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经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