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集中管辖权是什么
释义
    新行政诉讼法确立的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制度是对特定区域内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进行重新调整和合理配置,把某一区域或几个区域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交由另外一个或几个特定法院管辖,实现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集中管辖和异地管辖,即法院依法将分散在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集中到一个或几个法院集中管辖。
    一、管辖权异议未作处理直接判决合法吗
    不合法,二审期间,如果一方提出管辖异议,或者二审法院认为该案没有管辖权,二审法院可以继续审理,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原判,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受理条件很明确,应该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个法院对案件的裁判权的前提就是司法管辖权,没有管辖权就不能对案件作出裁判,不能因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管辖异议便认为取得了管辖权,也不能因为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便视为达成约定管辖。特别是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案件,因为管辖权是法律对法院审判职能的区域或等级性授权,不是当事人选择就能决定的问题,当然这应该与当事人在几个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进行选择相区别。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无管辖权的法院判决是无效的,当事人和第三人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如果发现没有管辖权法院可以继续审理也可以撤销原判,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税收行政诉讼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税收行政诉讼的时间规定是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15天之内提出行政诉讼,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包括四种形式:
    (1)地域管辖。原则上由作为被告的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级别管辖。一般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实行地域管辖,中、高级人民法院分别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一审税务行政诉讼案件。
    (3)裁定管辖。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上级法院以裁定方式,将某一案件指定下级法院管辖。上述特殊原因包括因意外灾害或诉讼程序上的原因以及技术条件和审理水平的限制,致使有管辖权的法院无法审理和管辖权发生争议两类情况。
    (4)移送管辖。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
    三、行政诉讼在哪里诉讼
    行政诉讼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8: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