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如何避免财产在拍卖程序中被低估? |
释义 | 法律分析:债务人可以通过申请委托拍卖或者提出异议来避免财产在拍卖程序中被低估。具体来说,债务人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拍卖,以确保拍卖公正。此外,债务人还可以在执行程序中提出涉及财产价值的异议,要求法院重新评估财产价值,以避免低价拍卖。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财产的价值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评估或者鉴定,并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评估、鉴定机构进行评估、鉴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鉴定报告书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异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提供异议申请途径,在适当的时候列席庭审,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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