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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以提异议吗?
释义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以提异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8条第3款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根据《破产法》第5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也就是说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不管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如对债权表中的债权有异议的,必须在该次会议上提出来,若不提出来意味着无异议,而对无异议的债权人民法院要直接作出裁定确认的。
    一、破产从申请到受理多长时间
    《企业破产法》
    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企业破产需要注意什么
    1、企业破产债权申报需要的证据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如下证据:
    (1)债权证明。即证明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的文件,如合同、借据、法院判决等。
    (2)身份证明。债权人自己申报的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
    (3)担保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起诉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
    2、企业破产债权申报要注意哪些问题
    (1)债权登记造册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2)债权核查确认
    依照以上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3)查阅和异议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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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5: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