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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呢?
释义
    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的内容如下:
    1、出租人出租房屋的合法性;
    2、出租人转租情况;
    3、租房用途;
    4、约定租赁期限;
    5、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6、装修及提前解约;
    7、押金的支付和返还;
    8、违约金;
    9、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责任;
    10、房屋附属设备、水电等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一、租赁合同印花税是谁来付啊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出租人、承租人都是纳税义务人。即租赁合同主体双方都要交。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租房合同到期可以自动延期吗
    房屋租赁合同不能约定自动延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前,当事人可以续签租赁合同,从而实现延期。
    没有续签合同,但承租人继续承租房屋,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变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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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3: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