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女方放弃财产全部给子女可以,具体情形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1)申请书(2)原房地产产权证(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4)赠与书及公证书(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