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前买的保险,若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协商分割,若不成且投保人不退保,则需向另一方支付50%现金价值补偿。若为个人财产且缴费结束,则不需分割,仍归投保人所有。 法律分析 离婚前购买的保险,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需在离婚时进行分割。此时,双方可以先达成协议进行分割,若协议未达成且投保人未退保,则需由投保人向另一方支付50%现金价值作为补偿,保单仍然有效。若该保险属于投保人个人财产且缴费已结束,则依法不予分割并归投保人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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