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分几个阶段 |
释义 |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调解、判决、执行等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开庭审理离婚前,应当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然后,由审判人员决定进行调查。最后,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沿革信息引用统计 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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