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色情网站的内容本身就是违法的,浏览违法的内容这个行为自然也就是不能得到法律的肯定,同时这个行为也是违反我国法律精神的。根据《刑法》第363条至367条中规定: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其中关于淫秽色情网站的定义是:“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性的文章、影片、录像、录音、图片及其他淫秽物。” 法律依据: 《手机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 第一条 为提高省内互联网从业单位对手机网站涉黄问题的认识,督促各运营企业切实落实“谁经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原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手机涉黄网站,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加强自律,遏制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通过互联网传播,推动互联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