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资担保的业务范围 |
释义 | 投资担保通常意义上是指个人在向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需要借款人找到第三方,为借款人做信用担保。也就是需要借款人找到担保公司为其做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最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一)具体为借款担保业务包括1、企业技术改造贷款担保2、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3、企业信用证贷款担保 4、企业综合授信贷款担保5、企业主个人贷款担保6、个人投资贷款担保7、产权置换过桥贷款担保8、各种短期借款担保; (二)票据证券担保业务包括1、开立信用证担保2、银行承兑汇票担保3、商业汇票担保4、银行保函担保5、企业债券担保6、保本基金担保7、信托产品担保8、其他票据证券担保 (三)交易履约担保业务为1、工程履约担保2、工程付款担保3、投标担保4、原材料赊购担保5、设备分期付款担保6、财产保全担保7、租赁合同担保8、其他合同担保。 一、民法典投资担保公司的债权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的主债权有哪些,依据担保合同而定,如果是借款的,借款本金就是属于主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二、投资担保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相关条件 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2、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3、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4、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二)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以下文件: 1、设立公司的申请报告(机构名称、注册资金来源、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2、公司章程。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 4、各股东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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