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拘留37天释放未逮捕意味需要进行释放,当然并不一定是37天这个时间阶段,如果说普通的刑事案件的话,他被批捕的时间规定是14天,所以在这个时间经过了之后就必须要无罪释放,而且除非说是存在着相关的强制变更措施。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超期羁押可分为两种类型: 1、实际意义上的超期羁押主要有: (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 (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教养期间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 (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 (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超期羁押。 2、变相的超期羁押(“虚超”,实际未超期)主要有: (1)不认真执行有关换押制度容易出现超期羁押。 (2)办案单位所认定的有别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与关押的不一致,由于未及时沟通信息而出现超期羁押。 (3)由于办案单位与羁押场所在相互衔接工作上出现脱节而导致超期羁押。 综上所述,37天不批捕意味着需要进行释放,当然并不一定是37天这个时间阶段,如果说普通的刑事案件的话,他被批捕的时间规定是14天,所以在这个时间经过了之后就必须要无罪释放,而且除非说是存在着相关的强制变更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运用证据的原则】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