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全资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是唯一一家母公司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其股份占子公司的100%。母公司可以完全控制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但全资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自己的名义活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民事责任。全资子公司非法经营,但与母公司无关的,母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全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母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则应当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出资额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其认购的股份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 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 营业执照 。 分公司 不具有法人资格,其 民事责任 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 子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