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生子女户有什么待遇 |
释义 | 独生子女户待遇及相关法律知识:独生子女父母可享受奖励费、报销托幼费和医药费,年满55或60岁可获得一次性奖励,农村养老保险和宅基地优先安排,乡镇政府扶持家庭发展;晚婚女职工和晚育女职工可享受额外奖励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居民也可获得适当奖励。 法律分析 一、独生子女户有什么待遇 1,国家每年发给6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四周岁止. 2,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3,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5,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二、相关法律知识 《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结语 独生子女户享有多项待遇:国家每年发放60元奖励费,托幼费和医药费由单位报销,年满55周岁(女方)或60周岁(男方)可获得1000元奖励,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和宅基地安排,乡镇政府应扶持家庭发展。相关法律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晚婚可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可增加奖励假30天,个体工商户和农村居民也可获得适当奖励。产假可延长3个月,但减免3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五章 社 会 优 待 第五十八条 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