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能,需要先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才能进行注销。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处理方式如下: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应先履行其信息公示义务,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失联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注销是有法定情形的,公司经营异常并不属于公司注销的法定情形之一。因此,公司经营异常是不能申请注销的。通常来说,公司在工商局系统中处于异常状态时,须先向工商局申请解除非正常户和证件失效户,缴纳罚款,比如没有年检,补报年度报告并对外公示,登记公司住址,转成正常企业之后,公司才能继续注销的下步程序,完成纳税清算后办理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