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包方与联合体如何签订合同? |
释义 | 发包方与联合体合同的签订依据是《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该法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组织可以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需具备相应能力和资格条件,并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工作和责任,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得强制组成联合体,也不能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法律分析 发包方与联合体合同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来签:依法应由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发包方与联合体合同怎么签?的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拓展延伸 发包方与联合体合同签订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发包方与联合体签订合同的步骤和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双方需明确合同目的、范围和期限,并确保合同内容准确无误。其次,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第三,合同签订前,双方应进行充分的谈判和协商,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第四,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进行,如合同的书面形式和法定见证等。最后,签订合同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并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还需注意风险管理和法律合规等方面的事项,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结语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发包方与联合体合同的签订应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明确合同目的、范围和期限;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充分的谈判和协商;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进行签订;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注意风险管理和法律合规等方面的事项。只有遵循这些步骤和注意事项,才能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一条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七十九条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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