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有没有民事赔偿 |
释义 | 符合条件可以附带民事赔偿。1.只有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犯罪行为而遭受人格、名誉、精神或者婚姻家庭关系方面损害的,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就非物质损害案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遭受物质损失,被告人并没有因此占有或者获得被害人财物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杀人、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对虽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但是由于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而造成损失的案件(如抢劫、盗窃案件等),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按《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通过追缴赃款赃物、责令退赔途径解决。赃款赃物尚在的,应一律追缴,已被用掉、毁坏、挥霍的,应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赃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的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一、履行合同过程中诈骗能追回钱款吗 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诈骗是否可以追回钱款,要根据公安机关立案受理后的调查取证情况而定,合同诈骗案件立案以后基本上要等公安机关正式破案了才有可能会追回钱款,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把钱款退还给受害者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拒不退赃的,公安机关会追缴赃款,然后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退还给受害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予以返还。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下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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