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2个月左右。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需要经过申请、审核、评分等环节,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税务和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联动审核,从提交申请到获得积分约需2个月。根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申请人须具备以下申请条件:一是年龄45周岁以下,即为1975年6月30日(含当天)后出生;二是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三是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四是已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五是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申请人在技术能力、创新创业、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服务行业、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励等方面有贡献的,可申请加分指标;个人在信用情况、违法违规与刑事犯罪记录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则相应予以扣分甚至取消申请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