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险做产检可以报销吗 |
释义 | 生育险可报销部分产检费用,不同城市情况有所不同。以合肥为例,产妇建档备案后可获得800元产检费用,此费用将按比例用于后期尿常规、血常规和B超等费用,直至全部用完为止。如果未按时产检导致费用未用完,医院不会退还剩余金额,因此仍需按期进行产检。 法律分析 生育险可以报销部分产检费用,各个城市的情况会有所不同。以合肥为例,在产妇建档备案后会有800元的产检费用,产妇在后期的尿常规、血常规、B超花费的费用都会按比例使用此800元,直到800元全部用完后,产检的费用才全部是自己支付。但是如果不按时产检,导致最后800元没有用完,医院也不会退给产妇,所以还是要按期产检。 拓展延伸 生育险的报销范围:了解哪些费用可以通过生育险报销 生育险作为一种保险制度,涵盖了一系列与生育相关的费用报销。根据规定,生育险可以报销的费用主要包括产前检查、孕期检查、产后护理、分娩费用等。具体而言,产前检查费用包括血常规、尿常规、B超等项目的费用;孕期检查费用包括孕期血压监测、胎儿心率监测等项目的费用;产后护理费用包括产后恢复、产后饮食指导等项目的费用;分娩费用包括分娩过程中的医疗费用、手术费用等。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具体报销范围可能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机构或保险公司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结语 生育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可以报销孕产期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分娩费用、剖腹产费用、产后恢复期的医疗费用等。不过,生育险的报销范围并不包括不孕不育的治疗费用、人工授精、试管婴儿等生育辅助技术的费用。各个城市的情况会有所不同,以合肥为例,产妇在建档备案后可以报销800元的产检费用,但如果不按时产检,导致最后800元没有用完,医院也不会退给产妇,所以还是要按期产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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