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通过法院委托,个人不能做司法鉴定。 根据《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的规定,鉴定机构接受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后,不得私自接收当事人提交而未经人民法院确认的鉴定材料。 一、人身伤害司法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人身伤害司法鉴定的程序的规定是: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3、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4、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5、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二、司法鉴定需要做两次吗? 有以下情况的做两次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三、申请法医从新鉴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