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转社保卡,办理流程如下: 1、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结有关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