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暴力催债,催债本不违法,但若其催收手段不合法,则可能 构成寻衅滋事 、非法侵入住宅、 故意毁坏财物 、故意伤害等罪。 2021年3月1日,我国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暴力索取非法债务的行为,新增了催收非法债务罪,即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时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行为催收非法债务的,均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 情节严重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客观: 《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现金贷”业务开展原则 (三)各类机构应当遵守“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应全面持续评估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偿付能力、贷款用途等,审慎确定借款人适当性、综合资金成本、贷款金额上限、贷款期限、贷款展期限制、“冷静期”要求、贷款用途限定、还款方式等。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单笔贷款的本息费债务总负担应明确设定金额上限,贷款展期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 (四)各类机构应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多头借款、欺诈等因素对贷款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风险内控,谨慎使用“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型,不得以各种方式隐匿不良资产。 (五)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六)各类机构应当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