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委会是否有权征收土地 |
释义 | 农村村委没有征收土地权,应由有权机关征收并以原用处为基础进行补偿。对赔偿结果有异议可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维权。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被征收人可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分析 农村的村委并没有征收土地的权力,所以不可以征收土地。应当由有权征收土地的机关征收并且以原用处为基础进行补偿。对赔偿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建议依法维权。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拓展延伸 村委会土地征收权限的法律界限 村委会土地征收权限的法律界限是指在法律框架下,村委会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依法征收土地的范围和限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村委会在土地征收方面享有一定的权力,但也受到一系列法律界限的制约。例如,村委会征收土地必须符合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的规定,需要经过合法程序和程序的公开透明。此外,村委会在征收土地时应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如合理补偿、安置等。因此,村委会在征收土地时需严格遵守法律界限,确保权力的合法行使,维护社会稳定和农民利益的平衡。 结语 在土地征收问题上,村委会并无征收权力,应由有权机关依法征收并以原用处为基础进行补偿。对赔偿结果有异议者可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维权。如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被征收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村委会的土地征收权限受法律界限制,必须遵守相关法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只有在合法程序和公开透明的前提下,才能维护社会稳定与农民利益的平衡。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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