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张家界市怎么办理护照 |
释义 | 张家界市居民想要办理护照,需要先提出申请,然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受理、审核,最后办理完结。申请人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例如非公务原因出国、护照有效期即将到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发生变化等。办理护照需要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并且相关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法律分析 张家界市如何办理护照: 1. 提出申请 2. 受理 3. 审核 4. 办结 张家界市如何办理护照的条件: 1. 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业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可以申请办理普通护照。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1) 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 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 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3. 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可以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三、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十条: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第十一条: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结语 张家界市居民可通过提出申请、受理、审核和办结等步骤,办理普通护照。申请人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等非公务原因出国,且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或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等。在办理护照过程中,申请人需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办理护照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十三条 短期出国的公民在国外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者损毁不能使用等情形,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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