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民居虽然可以办理房屋的产权证,但不可以办理土地证,因此,新民居的土地性质属集体性质。不区分产权时间,不可以后续买卖 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可以买卖。如果是集体土地,只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