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二手房屋定金能退吗,相关法律规定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二手房定金能否退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种类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根据《民法典》,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交纳定金为担保目的,如果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交纳定金一方违约,不得要求收受方返还定金。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二手房屋定金能退吗 民法典规定,二手房屋买卖的定金能不能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要双倍返还定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的种类有哪些 1、立约定金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成约定金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证约定金以其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的定金。 4、违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解约定金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交纳定金为二手房买卖合同履行进行担保的,如果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要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交纳定金一方违约的,不得要求收受方返还定金。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二手房买卖的定金能否退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根据不同情况,定金可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等类型。交纳定金为二手房买卖合同履行提供担保,违约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交纳定金方违约时,不得要求收受方返还定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的退还与违约责任有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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