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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裁定可以上诉
释义
    法律分析:可以上诉的裁定为: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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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4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