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侵权后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专利权人认为自己的中国专利受到侵害后,应首先将对方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认真的对比分析,看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确实落入自己专利的保护范围内,以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 一、中国专利专利权范围指哪些 中国专利专利权范围如下: 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是专利权人的主要权利。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实施其专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独占权利。他人经权利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权的一项或几项权能的,应当同专利权人订立合同,并依约支付使用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实施他人专利的即为侵权行为,应依法承担侵权等法律责任; 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是一种排除性权利; 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专利转让可分为专利申请权转让和专利所有权转让。具体如下: (1)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专利申请权人将其拥有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专利所有权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 (2)在专利转让中,专利申请权人或专利权人为转让方,获得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为受让方,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通过转让合同取得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合同当事人,即成为新的专利申请权人或专利权人,可以行使自身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4、实施许可权: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专利许可使用的种类按许可方所授予被许可方的权利和范围大小,可分为: (1)独占许可。是指被许可方不仅取得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实施某项专利技术的权利,而且有权拒绝任何第三者,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一切其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该项技术; (2)排他许可。亦称独家许可,即在一定地域,许可方只允许被许可方一家而不再许可其他人在该地域内实施其专利,但许可方仍有权在该地域内实施。就是说,独家许可除了不能排斥许可方本人实施以外,与独占许可基本相同; (3)普通许可。亦称非独占性许可。是批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使用某项专利,同时许可方自己仍保留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以及再与第三方就同一技术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 (4)从属许可。又称从属许可。这种许可的被许可方在得到许可方同意的条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其专利。分许可的条件必须在许可合同中予以说明,如未说明,即使是独占许可,也不能认为具有再许可权; (5)交叉许可。又称互惠许可、相互许可、互换许可。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授予各自的专利实施权的一种交易。交叉许可一般不涉及使用费支付,仅限于交换技术范围及期限等。如果两项专利的价值不相等,其中一方也可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 5、放弃权:有两种情形,一是明示放弃,即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二是推定放弃,即不按照规定缴纳专利年费。在中国,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公告; 6、标记权:指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容器上、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上作上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7、质押权:专利权人享有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进行出质的权利。 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如果错过了缴纳年费的时间,可以在申请日起六个月内补交,但要缴纳滞纳金。如果超过了六个月,可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两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补交年费和恢复费。如果已经超过了上述时间,则专利权终止,无法恢复,申请人只能对其进行改进后重新申请;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二、专利免费咨询 专利在知识产权中,主要有下面三重意思:第一,专利权,意思是专利权人依照法定程序申请,经过法定机关审核批准后,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独占使用自己的发明创造的权利;第二,专利技术。指的是受国家认可的,并且在公开的基础上受到法律保护的,具有独创性的专有技术、发明创造;第三,专利证书、专利文献。 三、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 构成假冒专利罪的行为有: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上标注别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别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别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别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别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别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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