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转让后转让人能否撤销的情况如下: 1、未经通知。 2、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5、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几种情形如下: 1、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 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 3、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 5、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 6、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的。 7、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 8、债务人以明显的高价收购财产。 9、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置抵押权、质权的。 综上所述:《民法典》还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