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咱们国家的拆迁分为城市国有土地的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拆迁,分别对应不同的拆迁程序。先说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程序,征收方会在拆迁前张贴安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被拆迁人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市县级政府下发书面的征收决定公告,而后会组织大家选择评估机构,由评估机构对大家的房屋进行评估。对于评估报告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之后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在法定的时间不复议、不诉讼又不签字的,由征收方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再来看看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征收方应先在需要征收的地方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然后县级政府取得省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后,再张贴正式的土地征收公告,同时发布安置补偿方案,再组织大家在签约期限内签约,如果在签约期内不签字,由县国土局下发书面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在决定书规定的时间内不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由征收方申请法院强制征收。大家在遇到征收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维权的时间点,及时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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