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者起诉车主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伤者起诉车主需要什么材料 (一)起诉状原件(按被告人数+2份); (二)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三)与原告相关的其他材料: 1、对于车辆损失应该以车主(车辆所有人)作为原告,并提交行驶证和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2、对于发生人身损害的交通事故案件,一般以受害人作为原告,若受害人为未成年人,需列明法定代理人,并提供法定代理人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若交通事故致被害人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作为共同原告,提交法定继承人证明,不愿起诉的应提供书面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四)与被告相关的其他材料: 1、一般情况下应将司机(被告一)、车主(被告二)、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保险公司(被告三)列为共同被告;需提交: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复印件(或提交到交警大队打印的车辆信息表、人员信息表、保险信息表)。 2、原告坚持仅起诉司机、车主或保险公司一方的,要在起诉时明确表示放弃对其他方的诉权。 (五)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复印并整理成册,按被告人数另加一份提交。 1、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书及火化证明;要求承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出生日期等情况证明。 2、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包括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 3、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包括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 (六)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提供相应委托代理材料。 (七)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交通事故告车方需要什么证件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三、交通事故需要扣车吗 (一)事故中有人员受伤。受伤标准,大多为现场交警来后,其中由当事人说自己不舒服要去医院。至于是否真的不舒服,交警不做判断,有人提出就算。 (二)事故车辆手续不全,如:没有交强险(法律规定,没改险车辆不能上路),没有年审,没有证件(行车证、驾驶证)或证件不符。 (三)事故中驾驶人涉嫌酒后、服用药物(吸毒) (四)事故双方不同意交警现场责任划分,提出异议的(但一般不扣),由双方提出扣车。 事故处理中要保险单,你说的不是很清楚,是要投保单还是车辆损失的保险定损单。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警方都会留档。其中就需要事故中所涉及车辆的:车辆交强险投保单、事故车辆的损失金额的保险公司定损单、事故车辆的有效证件(行车证、驾驶证)。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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