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房产过户子女新规有哪些 |
释义 | 一、父母房产过户子女新规有哪些 1、父母房产过户子女新规如下: (1)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收契税; (3)法定继承人有且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法律依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凡土地房屋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均应凭土地房屋所有证,并由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由承受人依照本条例完纳契税。 第四条 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之县(市)及相当于县(市)之人民政府征收之。 第五条 契税税率之规定如下: (一)买契税,按买价征收百分之六。 (二)典契税,按典价征收百分之三。 (三)赠与契税,按现值价格征收百分之六。 第六条 先典后买之买契税得以原纳典契税额,划抵买契税款,但以承典人与买主同属一人者为限。继承原承典人之直系亲属及配偶以同属一人论。 二、父母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父母房产过户需要的续如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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