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是如何的 |
释义 |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是主债权诉讼期间。抵押权作为物权不因双方约定的抵押期限的届满而消灭,法院不因抵押期限的原因判决抵押人免除担保责任,超过诉讼时效的,抵押权人的权利不予保护。 一、二手房可以进行二次抵押吗? 房屋可以二次抵押。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二、不动产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有效么 作为抵押合同,不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影响其效力,应自成立时生效,但依据抵押合同享有的请求权,不同于作为担保物权的抵押权,据此请求承担担保责任,于法无据。至于当事人是否因抵押人未及时办理抵押登记造成损害应可另行主张。 三、民法典规定抵押权的诉讼时效多久 抵押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担保物权的性质属于主债权的从属性权利,主债权适用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即三年诉讼期。所以,抵押权也是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