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的案件受理费一旦交纳了,就不能轻易退了。如果当事人自行撤诉,可以退一半的诉讼费。如果是对方败诉,则依法可以全部退还。双方都有责任的,按责任大小承担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 第二十三条 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起诉的当事人负担。 第十九条 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