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增值税是不计入税金及附加的,而是计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中。应交增值税是指一般纳税 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应缴纳的增值税。 增值税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1、分阶段普遍征收,税基广泛。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劳务提供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商品增值的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向纳税人普遍征收; 2、实行扣除已征税款制度。计算应纳税款时,需扣除商品在以前生产环节已负担的税款,通常过行凭购货发票进行抵扣; 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虽然增值税是向销售方征收,但销售方在销售商品时又通过价格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下一生产流通环节,最后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比例税率,以及实行价外税制度,销售价格中不包含增值税税额。 综上所述,税金及附加包括的税目是:消费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 土地使用税以及印花税,并不包括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 税务机关应当将各种税收的税款、滞纳金、罚款,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及时缴入国库,税务机关不得占压、挪用、截留,不得缴入国库以外或者国家规定的税款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已缴入国库的税款、滞纳金、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