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包合同的划分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1)分项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将总的工程项目分为若干部分,发包人分别与若干承包人签订合同,由他们分别承包一部分项目,每个承包人只对自己承包的项目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协调工作由发包人负责。 (2)“交钥匙”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负责项目从勘察、设计一直到正式生产的全过程的全部承包,并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正式生产,在产品的产量、质量等指标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后,将建成的项目移交给发包人。 (3)“半交钥匙”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负责项目从勘察一直到竣工后试车正常运转符合合同规定标准,即可将项目移交给发包人。它与“交钥匙”工程承包合同的主工区别是不负责一段时间的正式生产。 (4)“产品到手”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不仅负责项目从勘察一直到正式生产,还必须在正常生产后的一定时间(一般分为二、三年)内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设备维修等,确保产品符合合同规定标准。 三、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一、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包括哪些? (一)建设单位 1、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 2、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合同;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通知书;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6、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表。 (二)勘察单位 1、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 (三)设计 1、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以及建筑、结构设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3、设计图纸会审、交底记录。 (四)监理 1、资质证书; 2、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表; 3、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人员上岗证、监理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 4、见证取样人员上岗证; 5、监理规划、细则、旁站监理方案。 (五)施工 1、资质证书; 2、项目经理、质量员、特殊工种等人员执业资格或上岗证、项目经理变更手续; 3、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表; 4、质量管理制度; 5、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六)检测 1、资质证书; 2、建设单位委托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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