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查封的步骤和时长 |
释义 | 法院查封房屋的流程包括发出通知书、办理查封手续和提交相关资料给国土房产部门。查封期限为一年或两年,冻结资金期限为六个月至一年。延长期限需申请并不得超过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法律分析 房子被查封的时间从案件成立那天开始计算,到最后查封大概花了30个工作日。如果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法院院长可能会批准延长查封时间,但通常情况下不会超过45个工作日。查封房子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向当地国土部门提交法律文书,然后确定房屋的具体情况,并向房主的法定代表人提供查封房子的原因和目的。 一、法院查封房屋的流程为: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二、法院查封房屋的期限 人民法院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一年,查封不动产和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两年。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结语 根据以上流程和期限,房屋被查封的时间从案件成立开始计算,通常为3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法院院长可批准延长查封时间,但一般不超过45个工作日。查封房屋的步骤包括向国土部门提交法律文书,确定房屋情况,并向房主的法定代表人提供查封原因和目的。法院查封动产期限为一年,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期限为两年。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期限不超过二年。如申请延长期限,法院应在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手续,续行期限不超过原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第二十九条财产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适用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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