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结婚证的时候能查到对方婚史吗? |
释义 | 婚姻登记信息一般以档案形式收存,民政局的婚姻档案不随意让人查看,但工作人员不可隐瞒或欺骗一方的之前婚姻状态,应如实告知。可以咨询当地民政局政策。 法律分析 首先说公民是没有权利要求民政局保密的,因为婚姻登记是公开公示的,但是婚姻登记机关对于婚姻登记信息一般以档案形式收存。 如果只是从查询的角度来说的话,民政局的婚姻档案不是随意让人查看的,所以也算是“保密”的; 如果是在问去结婚登记的时候,民政局工作人员不可以对另外一方隐瞒或者欺骗一方的之前婚姻的状态的。但是民政局工作人员可以主动提起,也可以选择不提起。但是如果一方问起的话,民政局工作人员是应该如实告知的,不应该隐瞒的。 如果此前有过婚姻,应当如实告知配偶,否则会给自己和配偶以后的生活埋下祸患。一个谎言往往要更多的谎言去弥补,不如最初的时候就真诚以对。 通过文章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民政局的婚姻档案是不随意让人查看的,但是如果当事人询问的话,工作人员不可以对另外一方隐瞒或者欺骗一方的之前婚姻的状态的,各地政策可能略有不同,可以拨打当地的民政局的电话咨询一下。 拓展延伸 婚姻登记时是否可以查询对方的婚姻状况? 在婚姻登记时,一般是可以查询对方的婚姻状况的。婚姻登记机关会要求双方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其中包括婚姻登记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这是为了确保婚姻登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通过查询对方的婚姻状况,可以避免重婚、未离婚等情况的发生,保障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和双方的权益。如果对方有过婚姻记录,登记机关会要求提供离婚证明或其他相关文件,以证明婚姻的解除。这样可以确保双方在婚姻登记时的法律地位和权益得到保障。因此,婚姻登记时查询对方的婚姻状况是常规操作,以确保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结语 婚姻登记是公开公示的,但民政局的婚姻档案并非随意让人查看,因此可以说是保密的。然而,在婚姻登记时,民政局工作人员不可以对另一方隐瞒或欺骗之前的婚姻状态。如果被询问,工作人员应如实告知。如果有过婚姻记录,应如实告知配偶,以避免未来的困扰。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对方的婚姻状况是为了确保婚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障双方的权益。因此,在婚姻登记时查询对方的婚姻状况是常规操作,以确保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需了解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民政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