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式两份的合同,有一份双方都签字了,另一份我方没有签字,但是对方签字了,这种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一份协议只签了一份,仍然有效,但存在巨大法律风险。持有方可能单方修改协议内容,另一方无法证明修改,法律上以修改后的内容为准,可能对其不利。若产生纠纷,不持有协议的一方无法提供证据,可能无法追究对方责任,维权受阻。 法律分析 一式两份的协议只签了一份的,协议仍然有效,因只有一份,故有一方当事人必然无法持有协议原件,这是有巨大法律风险的: 1、持有方有单方修改协议内容的可能,如果另一方无法证明协议是一方事后单方修改或未经同意修改的,则在法律上要以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为准,这样就可能会对另一方产生不利影响。 2、如果因履行协议产生纠纷,不持有协议的一方想要维权的,因无法提供协议,就有可能无法按协议约定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对自己的维权造成法律阻碍。 拓展延伸 合同效力:一份合同只有对方签字,我方未签字,是否有效? 根据普通合同法规定,合同的有效性通常要求双方的签字确认。在您提到的情况中,一份合同只有对方签字,而我方未签字。根据法律原则,这种合同在一般情况下被认为是无效的。因为双方未达成共识,我方未表达同意意愿。然而,具体的情况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合同的性质、当事人之间的实际行为等。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以确定该合同的有效性。请注意,此答案仅供参考,具体解释和处理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专业意见进行。 结语 根据普通合同法规定,一式两份的协议只签了一份的情况下,协议仍然可能有效。然而,这种情况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持有方有可能单方修改协议内容,而另一方无法证明协议是否被修改或未经同意修改。在法律上,将以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为准,可能对另一方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因履行协议产生纠纷,不持有协议的一方可能无法提供协议作为证据来维权,从而受到法律阻碍。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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