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能办理哪些业务 |
释义 | 法律分析: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等。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 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